干货满满!海口复兴城产业园发布多条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助力数字经济产业在海口复兴城产业园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先行区、数字经济总部集聚区和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
对在园区开展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照自贸港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园区企业工作的高端和紧缺人才,按照自贸港政策免征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
园区联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新投资基金,以领投、单独投资、债权等多种方式重点投向入园的创新企业。
建立园区奖励资金池,对入园企业在研发支出、网络租赁、人才招聘、办公用房、物业、员工医疗教育以及社保缴纳等方面给予补贴,减轻入园企业运营成本。
依托区块链技术和数字人民币生态,将园区奖励资金池里的部分资金转换为区块链服务券,根据企业的营业收入、市场占有率、创新能力等发放不同份额的区块链服务券,用于购买园区提供的云服务、技术培训、物业、园区消费等服务,并探索在园区内实行服务券的激励流通机制。
围绕园区重点产业,建设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技术评价、技术交易、创意设计、人才培训、标准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打通创新链、服务链、资金链、人才链,为园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创新创业服务。
对在园区内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根据其营业收入规模或者创新能力情况给予1-5年办公场地免租补贴。
对在园区内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根据其营业收入规模,给予购买园区办公用房最高100%的补贴。
经园区审核认定为人才的园区企业员工,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申请在园区购买1套住房。
对在园区首次通过认定或者省外整体迁入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对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按研发投入增量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一次性给予每家入库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
对企业设立并经认定为省级研发机构的,一次性给予实际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企业设立院士创新平台的,经批准设立后一次性补贴100万元;院士团队创新中心经批准设立后,一次性补贴60万元。
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不高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直播平台年直播带货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在知名直播平台粉丝量达50万以上的且在本地注册企业入职的直播人员,为本地注册企业直播带货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额千分之三的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已经完成且社会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奖励额度单项不超过100万元;在园区从事影视后期制作的影视企业,对所产生的电费实行50%补贴,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在园区注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其市场化基金在海口实际投资规模的1%(2000万元以上)、1.5%(1亿元以上)、2%(2亿元以上)的比例给予奖励,每支基金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园区企业,给予300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园区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
围绕智慧海南和智慧海口建设任务,园区联合政府每年向园区企业定向征集100个以上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对纳入政府资金支持的解决方案企业,园区以创新投资基金入股方式提供前期应用场景开发建设资金支持。
据悉,第九至第十六条为省市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政策,由园区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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