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联营企业乡村振兴有地可用
常州经开区采取集体土地入股联营的方式,破解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难题。日,遥观镇渔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取了常州市首宗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营使用的不动产权证书,为经开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营使用登记工作全面铺开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经开分局参照《武进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确定、入市实施方式、入市收益分配机制等内容进行规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探索集体土地入市之外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途径。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人通过自主选择或市场化方式确定联营方,以各村集体作为股东,把集体土地作为资产,合作公司提供运营,组建集体联营公司,通过“一次授权、全权委托”,把土地使用权全权交给联营公司,也为后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创造先决条件。
在入市运作方面,采取企业管理的模式。与原有集体经济组织相比,联营公司是一个政企分开的集体企业组织。联营公司自行负责土地开发、收益分配、经营管理和指导监督。公司对各村股东代表负责,财务情况对股东代表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收益分配,确保村民每年都有稳定收入。
顺利颁发全市头部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土地使用权证书,填补了集体建设用地供应方式的空白,实现走在全省前列。下一步,分局将对相关做法和经验积极整理研究,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协作,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全力保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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