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鄂州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22号)和《******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鄂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聚焦重点产业招商。围绕省委“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和市委“三城一化”战略部署,聚焦主导产业开展精准招商,突出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项目,谋划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延链”“补链”“强链”的目标,加强产业链研究分析和各地产业指导。各区、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要按照鄂州发[2019]8号文件要求,聚焦产业重点,明确产业方向,要主动对标对表,2020年6月底前出台产业招商地图,紧盯重点产业,锚定龙头企业,围绕策划的14个产业园区,招引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项目。(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市有关责任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二)紧盯重点项目招商。对我市就业、经济发展、税收、技术创新贡献大、且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强核项目(不含房地产,特色小镇及PPP项目中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投资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列为省、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优先给予要素保障。2020年6月底前,各区、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谋划并提出本地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由市招商服务中心汇总形成《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介清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跟踪清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签约清单》。(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三)面向重点区域招商。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和武汉地区,深化重点区域经贸合作,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根据省政府6月、7月赴上述地区举办经贸洽谈活动安排,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洽谈和重大项目推介,推进一批项目务实合作,增强投资信心。各区、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赴以上四大重点区域开展专题招商活动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四)积极推进国际路演。密切与顺丰集团、省联投、省交投沟通协作,通过政企对话视频会等形式,继续推进临空经济区国际路演,面向日本、韩国、德国、法国、西班牙、美国等航空发达国家,推介鄂州机场,分享鄂州机遇。进一步拓展招商渠道,搭建海外招商平台,引进国内外资本、产业以及知名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吸引更多境外企业落户投资。(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五)加强现代服务业招商。着力引进软件信息、研发设计、科技服务、金融、现代物流、货运代理、高端商务、现代商贸、旅游服务、健康养老等重点行业,突出引进“互联网+”“平台经济”“宅经济”等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聚焦疫情凸显出来的短板和弱项,不断完善产业服务功能和城市服务功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析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研究行业市场准入,搭建服务业招商平台,推进我市服务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临空物流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六)开展以商招商。充分依托三安光电、容百科技等在本市落地重大产业项目挖掘信息,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吸引全产业链集聚。加强与省联投、省交投、鄂旅投、顺丰集团、恒大集团、宏泰发展、中电光谷、东湖高新等城市合伙人的对接合作,开展联合招商。深化与“楚商大会”、深圳鄂州商会等商会及行业协会合作,进一步拓展项目渠道。同时,做好现有落地项目协调服务,推动项目技改扩规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七)推进资本招商。用好用活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充分发挥中央对湖北专项信贷及债权支持,积极开展金融招商。加强与长江产业基金合作,设立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充实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做实风险补偿基金等多级开展资本招商,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重大招商项目建设,着力破解项目落地难题。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探索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探索做好与各基金公司、资本平台对接联系,依托金融资源,开展资本招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方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招商中心、市政府国资委、市昌达公司、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八)探索中介招商。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委托招商,充分调动商会、协会及社会专业招商机构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建立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合作机制。探索设立企业化招商机构,通过政府引导注资、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竞争,着力解决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区域不良竞争,加快构建市场化招商体制。(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九)突出特色园区招商。充分发挥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产业集聚和平台赋能优势,加快推进光电信息产业园、大健康产业园、顺丰空港产业园、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三江港现代物流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在资金、市级招商引资推介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促进项目进园区,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管理科学、配套完善的园区,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开展特色园区系列专题招商活动,推动园区成为外来投资企业进驻的主阵地、主战场,推进一批示范性项目签约落户。(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十)依托平台招商。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开展云招商、云洽谈、云视频、云签约活动。依托“长江经济带对话粤港澳大湾区”“华创会”“楚商大会”“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暨企业对接洽谈会”“台湾周”等省级重大招商品牌,和“世界500强对话湖北”“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等省级新开放载体,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国内重点展会平台,积极争取鄂州专题推介,深化区域合作,分类组织开展展览展示、招商推介、产业对接、项目洽谈、叩门招商等相关专题招商活动,提高展会招商成效。(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招商中心、市委外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十一)强化要素保障。对于我市重点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和临空经济区强核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在土地、财政、融资、收费、用工、服务等方面给予灵活多样的“落地政策红包”,积极采取“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工作措施,以支持项目加快签约,尽快实施。加大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探索园区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建立土地利用绩效考核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加强土地供后监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十二)加大财政奖励力度。优先引进税收贡献大、成长性好、发展急需的项目,并给予差异化优惠政策。市财政对招商引资成效突出的地区,结合各地产业基础,分类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地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制定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对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进行奖励。奖励实施办法由各地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十三)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会,跟踪督办项目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困难。深入开展“双千”活动,全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进稳企惠企政策落实,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推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便利化。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做好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行政审批局、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十四)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重点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客商接待按照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接待标准参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有关商务接待规定执行。鼓励各地根据当地招商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激励政策,对招商部门、团队内非公务员给予适当岗位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十五)强化考核督办。进一步完善优化招商考核办法,落实每月督办、季度通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各专班、市直责任部门、各区、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招商引资工作不力的地方,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分别对其分管负责人和招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招商引资工作贡献突出的集体和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市督考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十六)推进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继续发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六大产业专班牵头单位工作职责,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十四五”规划,谋划并提出本行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形成推进项目清单。组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会,分管副市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招商引资调度会,通报各地招商引资工作情况,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市六大产业专班定期召开专班工作会,带头外出招商,组长赴省外招商不少于3次,副组长外出招商不少于2次,专班牵头单位每月定期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跟踪项目情况和外出招商情况。各区、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应比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相应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十七)突出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各区、开发区、市临空经济区要强化招商引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每人赴省外招商引资不少于2次;分管招商具体抓,每人赴省外招商引资不少于6次;其他政府、管委会负责人赴省外招商不少于4次。各区、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主要领导,每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20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房地产、特色小镇项目除外,下同);分管招商的领导每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5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其他区政府、管委会领导每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3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相关项目投产后纳入全市季度项目拉练会。(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十八)强化各部门行业招商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的原则,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要根据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行业招商目标,按照我市产业布局,谋划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并协调推动项日落地。市直相关部门成立“一把手”挂帅的招商工作专班,谋划招引1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外出招商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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