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舟山市人民政府审核,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对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普陀区桃花镇对峙村DZ-WSZ-01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以联合申请竞买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数字认证。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6:30。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规划控制文本等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资规普陀分局):张女士,联系电线联系人(出让人)
李波,联系电话: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对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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