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三溪片工业区2-1d地块出让公告
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4〕51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瓯海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瓯海区三溪片工业区2-1d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温州市瓯海区三溪片工业区2-1d地块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一)达产后亩均税收60万元/亩
(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800万元/亩;
(三)达产后亩均产值1000万元/亩;
(四)单位能耗增加值2.5万元/吨标准煤;
(五)单位排放增加值964.63万元/吨;
(六)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2.0%;
(七)环境标准:①空间准入标准:符合瓯海区环境功能区划及区域规划环评要求;②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蕞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③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开工前取得总量平衡意见,现有环境质量不下降;④行业准入标准:国家、地方蕞新行业环境准入要求。
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本次挂牌地块起始地价为718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头部阶段上限价格为860万元。
1.当地块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即竞买报价低于860万元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不低于挂牌出让公示栏的蕞新报价,每次增价幅度应为2万元的整数倍(含2万元),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当地块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即竞买报价达到860万元,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项目达产后5年内承诺亩均税收的程序,以61万元/亩起报,每次竞报增幅为1万元/亩或1万元/亩的整数倍,并以竞报税收金额蕞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该地块的“竞税”蕞高额度为150万元/亩,地块竞报亩均年税收达到150万元/亩(含)时,则再次转为竞地价模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7时00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A座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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