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肥城招商引资“变味”企业被逼无奈破产
原标题: 山东肥城招商引资“变味”企业被逼无奈破产
招商引资工作一度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各级政府报告和工作计划中出现。招商引资也因此逐渐成为地方政府利用外资、盘活地方产业、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而有的地方政府为了纯粹的引资招商,不顾当地招商引资实力情况和环境,贸然选择伺机出动,实属不应该。甚至有的地方政府采取“先开门喜迎笑脸,再关门不管不问”的态度,用花言巧语先骗客商进来,引到了商招到了资再说,严重损坏了政府的形象。
项目初具规模却被地方政府紧急叫停
肥城市孙伯镇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肥城市招商引资的项目,公司所在地位于肥城市孙伯镇,记者在肥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于2011年7月份联合印发的《肥城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简介》第75页中看到了关于“花岗岩加工项目”介绍的情况,里面详细介绍了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还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等等。“2011年7月20日,时任肥城市委副书记张成伟带领招商引资考察团前往福建省招商,在福州于山会馆召开了招商会。会上肥城市政府推介了招商项目,介绍了肥城投资办企的有关优惠政策。我们感到肥城市政府招商优惠政策挺好的,态度挺诚恳,我们认为到此投资应该能达到互利互赢,可是万万没想到这是一场噩梦的开始。”肥城市孙伯镇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解总告诉记者。解总说,截止到2013年3月,我们先后成立了企业20多家,用于购置设备、建设厂房、工程施工等共计17168万元。同时我们还运用在福建多年生产经营经验和专业技术,很快实现了矿山开采和石材加工的正常开工运营。我们先后派出大量人员,投入大量经费,开拓产品销售市场。目前我们已经建立了遍布全国几十个城市100多个石材供应用户,初步形成了产销两旺的局面。然而,就在孙伯镇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正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该公司的项目却出现了严重问题,“政府不给我们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审批了,我们现在很多商户与外面的客户签订了订货协议,如今面临重大损失。”究竟是什么原因不给办理开矿许可证延续审批呢?9月7日,记者首先来到肥城市国土局进行采访,一位姓宋的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孙伯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解月莲,于2011年2月14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12年4月9日解月莲将70%股权转让给尹茂文,并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尹茂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采矿权人以出售、作价出资。接受其他投资人的合资开采,引进他人资金、技术、管理等的合作经营,企业重组改制等,均属于采矿权转让行为。而未经批准擅自出租、承包给他人开采,而没有依法办理采矿权转让审批的,均属于违法转让采矿权。”此外,这位副局长该告诉记者,该区域属于云蒙山风景区,根据相关文件,“旅游景点、滨海旅游带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矿石点要全部关闭。”事实真的是像这位副局长所说的那样吗?该公司负责人解总给记者出示的一份泰安市国土局“关于对肥城市《肥城市仪阳乡黄柏山白灰厂仪阳乡罗山崖石料厂等4处小型普通建材矿采矿权出让实施方案》的复函”中明确写到“4处采矿权全部为到期有偿延续,同意你局采用协议方式出让,要严格执行实施方案。”据悉,孙伯镇政府多次向肥城市委市政府、肥城市国土资源局致函去信,恳求妥善尽快处理孙伯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问题,可据知情人讲,至今没有丝毫进展。
官司打赢难执行里面究竟有何内情?
企业负责人解总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一纸诉状把肥城市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现在是法治社会,我就不信我有这么多的材料和合同就找不到说理的地方?!”2015年9月11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是:被告肥城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6月7日作出《采矿许可证到期不予延续告知书》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试用法律错误,依法应给与撤销。肥城市国土资源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5月10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是:上诉人作出的《告知书》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试用法律错误,原审法院予以撤销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官司打赢了,原本该松一口气的负责人解某应该感到宽慰,可是她却高兴不起来,“官司打赢了是不假,可是肥城市国土资源局不执行啊,肥城市政府到现在都没有相关领导站出来对此事做表态,这官司打赢了有什么意义啊。”据其中一位当事人告诉记者,“这个项目当时的招商负责人是时任肥城市市长的张成伟,现在是市委书记,蕞近成为泰安市考察干部候选,连考察公示都张贴出来了。”公司负责人解总说,“我们到这来投资不光是我们自己来赚钱来了,还给当地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可现在却无法经营。当初我们投资的时候没说是风景区,现在说是风景区,如果当地政府不让我们经营,那给我们补偿我们就离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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