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铜官区:出台多项措施助力招商引资
近日,《狮子山国家高新区关于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经铜官区政府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狮子山国家高新区关于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牢固树立“发展为要、项目为王、实干为先”的鲜明导向,加快培育发展园区新动能,推动国家级高新区迈向更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该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招商项目在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投资强度、成长潜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要求。对于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且对园区产业发展具有牵引性、带动性的重大产业项目;新引进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产业链条重点环节“轻资产”、高成长性项目,以及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项目;上市公司项目或已 IPO报会的准上市公司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新设立年实际到位外资不低于 3000 万美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新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并购园区企业或盘活闲置资产达到相应投资规模的项目,可视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出台精准的扶持和鼓励政策。
在强化土地厂房保障方面,对于新购工业用地项目,原则上单个项目出让土地面积不低于30亩(建设多层厂房且容积率高于1.8 的项目不受限)。对确需代建厂房的制造业项目,根据项目需要由园区出资代建厂房。企业可以分期付款或先租后购方式在约定期限内回购厂房,期限蕞多不超过5年。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回购厂房的,回购款头部期支付比例不低于20% ,剩余款项以同期银行贷款 LPR利率计息。若企业在3年内完成厂房回购,可给予其免息支持;企业以先租后购方式回购厂房的,在2年、3年、4年内完成厂房回购时,可分别给予回购期限内实际租赁费用100%、80%、50% 的补助。对购买园区内存量厂房(含代建厂房)新建项目的企业,可按厂房销售价格10% 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分别在企业成为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达到亩均固定资产投资 500 万元或年亩均税收 30 万元标 准时按1 ∶1分两次兑现。对于租赁厂房项目,自项目经营年度(开据头部笔税票)起5年内,厂房一层按实际租赁费用的 50%(不超过7元/月平方米)给予补助,厂房二层及以上按实际租赁费用的75%给予补助(不超过5元/月平方米)。租金补助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地方财政贡献(扣除地方财政贡献奖励后剩余部分)。从企业投产或运营后第三年开始,企业须达到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税收标准,且成为规模以上企业或高 新技术企业方可享受后续奖励政策。企业租赁多层厂房(三层及以上厂房)新建项目的,根据企业实际装修面积及费用,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及以上分别给予50元/平方米、100 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装修补助,单个项目实际租用面积不少于1000 平 方米。新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并建设万级以上洁净厂房(含 A 级 GMP 厂房)的,经认定后,百级、千级、万级洁净厂房可 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500 元、1000 元、500 元补助,补助总额不超 过1000 万元。对拟申报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租用面积及费用,给予不超过500 平方米生产研发用房及不超过200平方米办公用房全额租金补助,补助期限为1年。如申报成功,补助期限延长至3年。对于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1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 目,在园区内租赁人才公寓及临时办公用房的,可按年租赁费用 50-100% 的标准给予租金补助,补助期限及标准以项目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政策明确了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内容。对于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3000 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以及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可按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5% 给予补助;固定资产投 资5亿元以上的园区主导产业项目,可按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 予 补 助 。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可给予2%的生产设备投资补助。对市外整体搬迁至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对自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之日起1年(购地项目期限可延长至2年)内用于生产的机械、设备搬迁,根据第三方机构对设备残值的评估结果,给予不超过评估价5%的搬迁费用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 万元。补助资金分别在机械设备到位并安装和项目竣工投产时按1 ∶1 分两次兑现。
在财政贡献奖励方面,对于项目投资协议约定建设期间的土地使用税形成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100%奖 励 。新引进项目自经营年度(开据头部笔税票)起,连续8年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政贡献的50%奖励。从企业投产或运营后第四年开始,达到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的投资或税收标准,且成为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方可享受后续奖励政策 。自项目经营年度(开据头部笔税票)起5年内,企业年纳税分别在300万元 、800万元 、1500 万元 、3000 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名、5名、8名、11名高层管理人员当年度薪酬所得和个人股权交易所得形成地方可用财力部分全额奖励。新引进总部经济培育项目(不含物流业项目),自项目经营年度(开据头部笔税票)起5年内,依据企业当年度纳税额,实施财政贡献分档奖励。
政策还进一步加大了金融扶持和第三方招商扶持力度。对于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含 )-2亿元 、2(含 )-5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可分别给予项目土地出让 总价款 30%、40% 、50% 的债权投资。鼓励企业自建多层厂房,新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自建厂房的,第三层、第四层及以上,分别按150元/平方米 、2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债权投资。鼓励企业、协会、中介机构或个人等第三方力量引荐项目并落户园区。对于第三方引荐落户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按自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之日起3年内实际完成固定投资总额(不含土地款)的千分之五对项目引进起决定作用的第三方给予一次性奖励。(巨晨寅 汤明辉)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