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商会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激励的办法
关于对各商会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激励的办法
为深入贯彻******如皋市委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积极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机遇,牢牢把握“做实产业”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大项目突破年”活动,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重特大项目建设,努力实现重特大项目建设攻坚突破,全力打造长三角蕞具资源和成本优势的中高端产业集聚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提供坚强支撑。经工商联(总商会)研究决定,对各商会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激励。
异地如皋商会、如皋异地商会、如皋本地行业商会。
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适合如皋投资项目产业发展基础的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高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及第三代半导体”五大制造业产业和“现代物流、生态旅游”两大服务业的“5+2”特色产业体系,以及总部经济类项目等。
1.有效项目信息。鼓励各商会发动全体会员积极支持,在心留意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并在头部时间报送如皋市工商联。如皋市工商联将信息报送至市相关部门,待相关部门确认后,即作为有效信息。
2.签约项目实绩。鼓励各商会的项目信息提供引荐人对提供的项目信息积极跟踪,并与如皋市相关承接主体签约并缴纳意向金或保证金,即视为签约成功。
3.项目开工实绩。鼓励各商会协同引进人加大项目跟踪促成,加快项目信息转化,尽快落地见效,项目正式开工,并有实际投入工作量。
4.项目奖励对象。要求符合《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项目投资头部引荐者实施奖励办法》的奖励标准要求,并获得市委市政府以及各承接主体奖励的商会。
1.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各商会招引项目的确认、给予奖励的金额,工商联(总商会)根据各商会奖励金额的大小,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激励对象,追加奖励。
2.激励设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2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奖项评选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一等奖至少有一个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5000万美元外资)项目落户;二等奖至少有一个投资规模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3000美元外资)项目落户;三等奖至少有一个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1000万美元外资)项目落户。
3.完成签约项目实绩的头部引荐人或团队,均享受市委市政府以及各承接主体所出台的各项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
4.项目信息、项目签约、项目落户均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确认为考核依据。
5.各商会招商引资实绩将与商会评先评优挂钩。
五、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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