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公务员“出龙门”成常态
记者在长江三角洲地区采访时发现,与大学生“考公务员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部分已入“龙门”的公务员却选择了辞职,去做他们更喜欢的工作。
来自江苏、浙江、上海三地人事部门的统计结果显示,近10年来,公务员辞职每年都在呈增长的趋势。截至目前,江苏省主动辞职的公务员有900人,而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省辞职的公务员达到了1800名,上海辞职的公务员也达200多人。近年来,在江苏省建湖、浙江温州等地还出现了一些领导公务员“辞官下海”的现象。
对于公务员频频跳槽的问题,在杭州市某政府机关上班的小李有一番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虽然自己“坐机关”已经三年了,但“心”却没有完全安定下来,“前几年我们单位一个30岁出头的主任科员就跳槽到一家企业去了,这件事给我触动很大。”小李说,“在我的思想意识里,机关干部是一个旱涝保收的‘金饭碗’,多少人挤都挤不进,没想到还是有人愿意走出去。”
和很多年轻的公务员一样,小李如今是副科级干部,在他所在的部门,这个级别一年的总收入在六万左右。他说,“在机关混日子并不难,但对于像我这样想‘进步’的,还是觉得工作强度和压力都很大。”时隔两年,小李依然记得那条轰动全国的“温州副市长辞官下海”的新闻。2003年,浙江省温州市副市长吴敏一、林培云,市政府秘书长何包根、副秘书长王运正等四名政府官员辞职下海,受到各界关注,舆论褒贬不一。
但在小李看来,事情也未必有这么复杂。“公务员也是普通人,我们也有让自己多挣点钱过好日子的权力。”他坦言,如果35岁以后发觉自己的上升空间有限的话,也会离开公务员队伍。“在浙江,待遇好、能发挥自己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有的是,没必要一辈子窝在机关里”。
相似的观点也可在《南京市公务员心态调查》的报告中得到印证。由南京市社科院四位专家主持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受访的630名公务员中,对于“辞官下海”行为,表示认同的占22.3%,比较认同的有22.7%,两者合计为45%。表示无所谓的占42.9%,不认同的占12.1%。调查的结论是,南京市公务员对“辞官下海”行为上的心态是平和的,持反对、不认同的人很少,由此也可以反映出,随着社会发展,公务员队伍在心态上有向其他职业流动的想法。
浙江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的负责人也认为,随着社会发展,人的价值应该在多元化平台内得到实现,不应该都把公务员辞职往“坏”的地方想。他表示,即将正式实行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在辞去公职或退休后“下海”作了明确规定,领导成员三年内,一般公务员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否则,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一些接受采访的公务员也表示,如果说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是一些公务员“出走”的外因的话,那么这个区域内建设高效政府的压力以及严格的考核制度使得一些“混日子”的公务员无处藏身,“走”是他们必须面对的选择。
素以铁腕治机关作风的南京市,近几年来,在公务员考核和机关作风建设上猛出重拳。像“万人评议机关”活动、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等。南京市的公务员普遍反映,随着考核更加严格,以前那种“一张报纸看半天”的现象在机关几乎销声匿迹了。南京市的“万人评议机关”,已经开展了四个年头,其核心内容是在对机关部门及公务员的考核上,引入社会公众的评价机制。这就是打破了公务员工作做的好坏只有“上下左右”人说了算的惯例,而让公务员的服务对象有了真正的“说话”机会。由于是动真格,截至目前,南京市已经有四位“局级”公务员因部门考核末位而被调整下来。也有一批普通公务员,因在考核中不合格被“请出”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管理必须引入管理学上的‘鲶鱼效应’,不仅有‘到龄退休’,还要‘末位辞退’,目的就是要向机关公务员传递强烈的危机感,让新陈代谢机制发挥有效作用。”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赵永贤说,公务员队伍“大进大出”未必正常,但“只进不出”肯定不正常。畅通公务员出口是当务之急。江苏10年共辞退百名连续考核不称职的公务员,虽然占公务员总数的比例很小,但毕竟开了头。“占着位子不做事的公务员肯定要淘汰。”赵永贤肯定地说。
疏通出口关键在改革,而从南京的调查情况看,公务员中特别是年轻的公务员对若干改革措施持有较高的支持度。《南京公务员心态调查》的问卷设置了,对公务员改革中实行的“公推公选”“竞聘上岗”“淘汰制”等改革措施的测评项,其评价状况,对于这四项改革支持或比较支持的均超过60%,支持“竞聘上岗”“淘汰制”的高达75.6%。
上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徐锦林说,公务员“出龙门”现象的增多,说明一直困扰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出口不畅的瓶颈问题正在改善,公务员“畅通出口瓶颈”的退出机制正在逐步发挥作用,从而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结构。
“当前,公务员流动难,新陈代谢机制比较脆弱,出难、下难的问题有待根本性突破”,浙江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的负责人表示,机关必须告别“铁饭碗”,打破“能进不能出”的局面。对于不愿意在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允许辞职另谋他业;对于那些不干事、不尽职、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要坚决辞退清理出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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