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考核奖励制度,激发全区上下招商积极性,推动招大引强,努力实现重大项目突破,加快创建以健康食品为产业特色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现制定相关办法如下:
采取整体捆绑考核与分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体捆绑考核的对象是全体机关干部、单位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考核依据是市交我区招商引资任务;分组考核对象是各条线工作组、园区、招商局各办事处和综合组,考核依据是区定招商引资任务。
整体捆绑考核奖励办法:设立整体捆绑考核奖,由个人工资和区财政配套共同组成,其中区副局级以上领导每月扣500元、机关中层干部每月扣400元、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每月扣300元。年终若经市考核办认定,我区完成市交目标任务,除全额返还所扣保证金以外,另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到人。若未完成市交目标任务则按完成比例发放。
分组考核奖励办法:设立目标任务奖、投资规模奖和特殊项目奖三类,分别考核到各条线工作组、园区、招商局驻外办事处和综合组。
凡完成区交目标任务的工作组、园区、招商局驻外办事处和综合组,区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未全面完成任务但有招商实绩的工作组、园区、招商局驻外办事处和综合组,结合目标任务完成考核情况,依据完成比例给予相应奖励。新招引税收项目,当年度纳税300万元以上,视同为新签约、新开工亿元项目。新招电商项目注册资本当年到帐200万元以上,年度开票销售5000万元以上,视为新签约、新开工亿元项目。
新招引亿元项目依据在约定投资周期内固定资产投入大小给予一定的规模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单体固投1-2亿元,不含2亿元(外资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不含2000万美元)的奖励5万元;单体固投2-5亿元,不含5亿元(外资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单体固投5-10亿元,不含10亿元(外资5000万美元—1亿美元,不含1亿美元)的奖励20万元;单体固投10亿元以上(外资1亿美元以上)重大项目奖励30万元;单体固投20亿元以上(外资2亿美元以上)重特大项目奖励50万元。
新招税源项目,当年度纳税300万元以上;新招电商项目注册资本当年到账200万元以上,年度开票销售5000万元以上,按照单体固投1-2亿项目的奖励标准。
对于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名牌产品、知名企业的,额外实行奖励。①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万元。②引进项目产品为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奖励0.5万元;为国家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奖励1万元。③引进全国同行业前10名企业,奖励2万元。④引进上市公司投资项目的,奖励5万元。⑤引进央企、国企投资项目的,奖励10万元。⑥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的,奖励20万元。
1.建立专项考核小组,管委会主任牵头,分别由区招商局、项目推进组、财审组和管委会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各奖项的考核。
2.年终考核时先由各工作组、园区、招商局驻外办事处和综合组自行申报,后由考核组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确认并形成考核奖励方案,报党工委、管委会审定。
3.有招商引资实绩的分项目签约、开工建设、投产达效三段兑现,其中项目签约后完成注册登记,按约定项目保证金到帐,首笔注册资本金到帐奖励总额的20%,按协议约定开工建设的奖励总额的30%,竣工投产的奖励总额的50%。
4.项目体量大小以补充协议投资方约定投资额为依据,结合项目实际投入的形象进度、竣工投产进行确定。
5.区党工委、管委会讨论审定后,兑现三大奖项的奖金,奖励至各工作组、园区、各办事处和综合组,获奖单位依据相关人员贡献大小进行二次分配,分配方案报区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兑现。
注:1.市交实际到位资金45亿元;外资到帐6700万美元;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30个;竣工亿元以上项目12个。
2. 有效信息要求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投资方已来区考察或区相关领导已前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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