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原标题:《河池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国内外投资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市投资促进局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其他地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河池实际起草了《河池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市人民政府先后4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扶持办法》进行讨论研究和修改完善。根据法制部门意见,市投资促进局在河池招商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按程序完成对《扶持办法》的公平竞争审查。《扶持办法》经四届市委常委会第71次会议和市四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扶持办法》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要求,并与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关于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文件有效衔接。
明确了选址在河池市工业园区大任产业园内,投资强度在150(含)万元/亩以上、达产后税收强度不低于10万元/亩的项目,其工业用地原则上按8万元/亩供地(不含土地平整费);投资强度不足150万元/亩、达产后税收强度不低于8万元/亩的项目,其工业用地原则上按10万元/亩供地(不含土地平整费)。具体地块出让时,成交价超出上述价格的,由企业先按成交价全额缴纳,超出部分给予扶持补助。投资强度在每亩220万元以上(含)、达产后税收强度不低于15万元/亩的项目,按项目用地实际面积,每亩补助5000元,每个项目补助蕞高不超过50万元。此外,对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仓储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主体给予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一是明确对企业新建厂房和新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对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仓储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财政资金扶持;对在河池市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达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大健康旅游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一次性补助。
二是对承租标准厂房作为生产用房的加工贸易产业、电子科技产业,每年给予厂房租金30%的财政补贴,但每平方米每月补贴不超过5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三是对在河池市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每年按企业对本级财政直接贡献同等额度的30%给予奖励扶持,奖励期限不超过2年(含达标当年)。四是对成功创建五星级、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的中医药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
一是对于新引进的重点项目,由市政府负责协调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首批贷款(3000万元以下)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5%的优惠。
二是支持新引进的重点企业与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开展融资担保贷款业务。
《扶持办法》还明确了企业上市(挂牌)、用电、收费、人才支持和用工政策、招商奖励等方面的资金、政策支持,对扶持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财权事权分配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如果您想详细了解《河池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扶持办法》,可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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