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供电公司实现“短距离免审批和业扩土建共建共享”政策市县区全覆盖
1月21日,泰州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300米以内电力接入工程免审批具体要求,并提出长距离工程实行分段审批、重点项目试行“承诺制”等。这些支持政策同步在泰州各县区覆盖落地。
此前,泰州地区已将300米以内电力接入工程纳入免审批范围,但未出台具体的操作方式,涉及掘路、破坏绿化设施等流程时,供电公司仍需协调城管、公安、水利局、园林等多个部门,申请规划、掘路、绿化许可,相关手续花费大量时间。
对此,《方案》明确,在涉及占掘路、占用或破坏城市绿地的300米以内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流程中,供电公司仅需明确破路、破绿方案、占路保护方案,与相关设施养护管理部门签订协议,书面承诺以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方式恢复被破道路、被占绿地后,即可施工。此举可免去原先7天左右的审批流程时间。
同时,对于300米以上、跨区域电力接入工程,用户可采用分段方式办理规划许可,加快项目建设启动,相关审批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线上并联审批办理掘路许可、占路意见、绿化许可等事项。
在省重点项目电力接入工程中,《方案》提出实行“承诺制”,供电公司向市、区两级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两部门将根据材料同步办理选址和方案审查批复。供电公司凭该批复意见并行办理掘路许可、占路意见、绿化许可等手续后,直接开工建设,在项目竣工前完成正式结果办理。
此外,《方案》明确,对于省市重点项目或招商引资优质项目电力外线工程的土建部分,由政府或所在园区负责投资建设。据测算,这将每年节省企业接电成本近4500万元。(刘宇 陆星辰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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