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宿迁田园工贸有限公司与原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位于经开区(青岛路南侧、顺堤河风光带西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工作需要,受经开区管委会委托,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于2015年8月8日与宿迁田园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以302万元的价格收储上述397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地面附着物。宿迁田园工贸有限公司现向我局申请收回上述397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上述涉及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本公告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