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贵安综管办发〔2022〕39号)
《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办法(试行)》已经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第24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办法(试行)
为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程序,提高兑现效率,优化招商环境,确保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公开透明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与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或会议研究后授权)签订的各类招商引资协议,且在贵安综合保税区辖区内或合作区域内(含拓展区)注册法人单位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企业。
1.产业发展政策兑现: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企业服务中心受理后初审→投资促进局或商务局按职责权限分别复审、产发局对投资强度和经济效益指标认定→企业服务中心对各部门意见收集汇总后提出兑现意见→财政金融局根据年初预算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政策兑现领导小组专题会审议→主任办公会进行会审议(超过重大资金使用权限的还需由党工委审议)→财政金融局下达预算指标→预算单位资金支付。
2.楼宇经济政策兑现: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企业服务中心受理后初审→财政金融局复审→政策兑现领导小组专题会审议→主任办公会审议(超过重大资金使用权限的还需由党工委审议)→财政金融局兑现。
1.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受理企业各类政策兑现申请,对企业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初审,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负责督促政策兑现各部门各环节按时限进行办理;负责提请企业政策兑现上会审议;负责本部门预算内的政策兑现及资金拨付,办理时限为收到财政拨款额度后3个工作日内。
2.投资促进局:负责对企业申请政策兑现内容、协议支持标准、兑现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复审,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负责本部门预算内资金或上级专项资金政策兑现及资金拨付,办理时限为收到财政拨款额度后3个工作日内。
3.商务局: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物流补贴、进出口补贴兑现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资料规范完整符合要求的审核时间);负责按照《贵安综保区签约物流通道工作方案》,根据年初预算向建发公司拨付项目资金,由建发公司负责向企业兑现物流补贴,办理时限为收到财政拨款额度后3个工作日内。
4.产发局:负责对企业申请政策兑现内容、协议支持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及投资强度和经济效益指标等定,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负责本部门预算内资金或上级专项资金政策兑现及资金拨付,办理时限为收到财政拨款额度后3个工作日内。
5.税务局:负责根据政策兑现初审部门需求,按时提供企业纳税数据,办理时限原则上为2个工作日,由财政金融局负责协调。
6.财政局金融局:负责根据各审核部门提供企业审核通过的材料、资金支付申请表、会议纪要等,负责将部门预算资金或上级专项财政拨款额度下达部门,由部门自行拨付至企业,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部门政策兑现职责及办理时限的可执行性若出现特殊情形,可在单位批准的情形下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申请表;材料真实性承诺文件;招商引资协议、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财政贡献奖励。申请报告、完税证明、投资协议、履行协议的情况说明、环评审批意见、企业注册登记。
2.固定资产投资奖补(含装修奖补、设备奖补)。申请报告、投资协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履行协议的情况说明、环评审批意见、企业注册登记、形成固定资产评估报告、结算报告或发票。征地项目另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票据、厂区规划图、施工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租赁生产项目另需提供租赁协议。
3.房租补贴。申请报告、投资协议、房租缴费凭证、履行协议的情况说明、租房协议。
4.进出口补贴。申请报告(包含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等基本内容)、企业自营外贸进出口数据汇总表格及报关单、材料真实性承诺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5.物流补贴。申请报告,物流合同,项目结算申请表;发运清单汇总表;企业装箱单;海关核放单;付款发票(支付后1个工作日反馈),以及与补贴相关的其他资料;
6.贷款贴息。当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贷款回单;利息回单;当年职工社保缴存凭证;企业经营情况说明;政策文件复印件;完税证明。
7.楼宇经济补贴。申请报告、投资协议、履行协议的情况说明、完税证明。
8.其他奖补。申请报告、投资协议、履行协议的情况说明、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弄虚作假、伪造资料、套取政策、骗取招商引资兑现奖励的,一经查实:一是依法保留追究企业刑事责任的权利,同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企业刑事责任。二是依法追究企业民事责任,有偿向法院起诉,追回企业有关优惠政策的补贴和奖励,三是一律取消后续的政策兑现及奖励资格。
2.在政策兑现过程中受理、初审、复审的工作人员因个人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超标准超范围超时限办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政策兑现部门同时接受企业监督按有关规定按时办理企业政策兑现业务。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在兑现办法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事宜,以修订文件为准。
2.本办法由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流程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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